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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习恒
2006-03-17 11:03:00

 

 

胡习恒,广西来宾县人,生于1921年3月。1938年11月参加广西抗日学生军,1941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41年10月,胡习恒和几个战友受党的派遣到柳江县政府任合作指导员,1943年9月任中共柳州县委书记;1944年11月日军侵占柳州,按广西省工委指示转移到来宾农村,1946年与熊元清、覃显一起负责中共柳州县委的领导工作,分管组织;1949年7月底,中共柳州城工委成立,胡习恒任工委组织委员,继续单线领导原柳州县委的党员和群众组织。解放后,胡习恒任中共柳州市委委员、市人民政府主任秘书、市政府党组副书记;1954年7月以后,任武汉钢铁公司、鞍山钢铁公司副处长,弓长岭铁矿副矿长、炼钢厂副厂长等职;1955年9月至1959年7月,在东北工学院学习;结业后任包头钢铁公司初轧厂副厂长,机械总厂厂长,炼钢厂厂长、党委书记,并获轧钢工程师职称。“文革”期间,胡习恒受到冲击,1973年获得平反。1975年4月后,任舞阳钢铁公司轧钢厂厂长、党委副书记,河南省经委企管处、教育培训处处长,河南省工业干部学校党委书记等职务。1983年10月,任广西区党委机构改革指导小组柳州工作组副组长;1984年1月,任中共柳州市委顾问;1986年 1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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