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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党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2023-07-06 17:09: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法治方式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赓续红色血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柳州党史系统立足本职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

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一是召开工作例会集体研讨,逐条对照《条例》内容学深学透。通过支部理论学习会议,对全室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明确《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任务要求。二是利用到我市五县五区开展调研座谈的机会,组织各县区相关部门和乡镇有关干部集中学习《条例》,加强对县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指导。三是在全市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通过以会代培的方式,组织党史干部对本系统党史负责人宣讲《条例》掌握和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和有关职责,并要求将《条例》宣传贯彻“开枝散叶”市县区多级联动,进一步增强辖区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培育意识。四是充分发挥“一微一网一屏”党史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利用“线下+线上”的模式宣传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在“柳州党史网”、“柳州党史”微信公众号设置党史教育基地电子宣传册、党史教育基地VR展馆、十大红色游学精品路线等党史成果链接,让党员群众随时随地“线上”了解我市红色资源。同时,结合“线下”党史宣讲活动、启用党史教育基地VR一体机、印发党史教育基地宣传册等方式,不断提高我市党员干部群众保护传承红色资源的主动意识。

二、多措并举贯彻落实

一是提前普查,摸清家底。开展了柳州市红色资源核查工作,初步统计出287处重要革命遗址遗迹等红色资源,并整理编制好柳州市红色资源目录,分期分批开展红色资源影像采集工作,搭建多媒体柳州市红色资源数据库,进一步摸清了全市红色资源详细数据,为保护好、弘扬好、传承好我市红色资源奠定基础。二是开展调研,落实整改。对全市17个党史教育基地开展了实地调研,严格把关展陈内容和基地解说,对调研发现的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将整改意见发函至各县区,要求基地做好整改,后再次组成调研组到各县区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做好阐释,贯彻执行。 印发《关于柳州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建设经费保障的说明》,参照执行《条例》中对于红色资源传承保护的经费保障内容,充分保障党史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日常运维,力求把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落到实处。四是聚焦重点,成果转化。紧跟大兴调查研究重点工作,进一步挖掘我市红色资源开发和利用,开展专题研究,形成《柳州市红色旅游和红色研学发展研究》《柳州市红色资源开发利用研究》等调查研究课题组,不断探索红色资源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为推动柳州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为我市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提供有效指引。

  

                      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沈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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