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郊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从1951年冬开始,到1956年春基本结束。这一运动,使郊区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郊区建立了社会主义。
一、概况
柳江县解放后,干1950年11月1日划出第八区建立柳州市郊区。当时郊区分为13个乡(镇),共有5127农户,农业人口20139人,总面积25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2752亩。其中水田32011亩,旱地90741亩;主种蔬菜和粮食,同时种植甘蔗、花生、木薯等作物。
柳州市郊区于1951年6月全面完成土地改革。土改后农村形势喜人。但在新形势下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部分农家生产蓬勃发展,生活蒸蒸日上,其中有的富裕农民出租土地,雇工放债,因而富者愈富;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农家由于生产和生活资料不足,难以御疫抗灾,无法扩大再生产,生活陷入新的贫困,甚至破产。总之,土改后郊区农村出现了新的两极分化,而且日趋严重。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2月下达各级党委试行。郊区党委根据《决议》精神和市委的部署,从1951年冬开始,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引导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二、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过程
1953年毛主席指示,城市郊区要首先合作化。郊区的经济是多种结构,亦农、亦工、亦商,农民成分和思想状况都比较复杂,而且当时还没有找到经验借鉴。因此,合作化要先走一步,任务十分艰巨。柳州市委在合作化运动中,重视调查研究,用从点到面,边工作、边总结、边提高的办法,切实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积极稳步的方针,使合作化运动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地发展。整个运动大体分为三个时期。
1.1951年冬到1953年冬,是郊区农业生产互助组形成和发展的时期,也是郊区社会主义萌芽时期。
1951年冬,郊区党委开始向农民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精神。当时,有一部分农民响应党中央发出“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联合起来,组成临时互助组,以组进行集体生产劳动。由于各方面条件尚未成熟,大部分互助组由工作队挨户编成,后来基本上都散了伙。这是按工作队的意图,自由联合成立互助组的阶段。
1952年,郊区农村社会改革全面结束。1953年,转入以爱国丰产为中心的农业大生产运动。入春后,郊区党委一边向农民宣传贯彻稳定生产关系的方针,一边在全郊区农村广泛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此郊区转入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阶段。到1953年底的一年时间,全郊区13个乡(镇)已建立了互助组251个,组织面达1229农户,占郊区总农户24.3%。
组建的这批互助组有两种情况:①凡真正按照积极稳步发展的方针,在自愿、互利、民主的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般都能巩固健全,并在生产中不同程度地逐步显出了它的优越性,其中办得较好的互助组,建立不久就见成效。如文笔乡的何天禄、钟天宝两个互助组,从1951年建立后,不断巩固提高,到1953年早稻生产就获得比1952年同期增产34%左右的好收成。但这种类型为数不多。②部分农民虽然加入互助组,但对互助合作的意义认识不足,带有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随大流。这种基础不够牢固的互助组占多数。这说明,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应是大力巩固提高。
1953年3月,党中央在发出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指示中指出:“必须切实纠正农业互助合作中正在滋长着的急躁冒进倾向。”郊区党委贯彻中央指示当即对已建立的这批互助组进行整顿、巩固、提高,在整顿中结合郊区的特点,总结了建立和办好互助组的初步经验。归纳为如下几条:①深入了解农民的愿望和要求,紧密地结合生产,解决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是建立和办好互助组的基本环节。②充分发扬民主,贯彻自愿互利原则,是巩固提高互助组的关键。③要有一个坚强正确、办事公道的领导核心。这些经验对于进一步积极稳步发展互助合作运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953年9月,党中央向全国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这就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主席在《关于召开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指示》中指出:“这条总路线的实质就是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郊区干部群众学习了毛主席这一论述,认识到农业合作化就是贯彻总路线“一化三改”的一个重要内容,进一步看到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的光辉前景,因而大大提高了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的积极性。
总路线公布后,柳州市迅速进行宣传贯彻。1953年12月3日,市委首先召开全市党员大会进行传达贯彻。会后,从市区到郊区全面掀起了一个宣传、学习、贯彻执行总路线的热潮,历时40多天。郊区农村有两万多农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教育,从而推动了合作化运动发展到新的阶段。
2.1954年初到1955年秋,是郊区农村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和发展时期。
到1953年底,郊区农村有一批常年互助组已有两三年建组历史,它们已发展到新的程度。表现在:一是从农业生产互助扩大发展到副业生产甚至改造农业生产条件等方面的互助;二是从生产计划的短安排发展到较长的规划。这一发展表明,在组织上与原来的互助组已不相适应;在客观上需要更高的集中管理制度,这就促使农民产生了更高的要求。如文笔乡林志祥互助组在1954年春耕时就提出要统一经营土地、统一使用劳力、统一收益分配的要求。当时这些互助组的半社会主义因素已经产生和增长。宣传贯彻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后,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空前提高,更加要求进一步搞好互助合作。市委、郊区党委分析了这些情况,认为在郊区着手建立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社(即初级社),大力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条件已经具备。
市委根据上级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在部署1954年的工作任务时提出“农业方面,郊区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主要是贯彻以开展互助合作为中心,大力发展副业生产,为城市、工矿服务”的方针,并强调指出;“根据省委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精神,要批判右倾思想和自满情绪,迎接1954年合作化新高潮的到来。”
1954年是郊区农村建立农业社的头一年。根据省委1953年11月11日至23日召开的第二次党代会提出“重点建立和办好农业社,提高常年和临时互助组,积极地贯彻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入春后,郊区先是搞农业社试点。3月中旬,举办全郊区农村积极分子、团干、妇干共336人的农业社骨干培训班,学习办社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学习班结束后,在白河乡的王家屯、文笔乡的杨家屯和山头屯分别试办了先进、光明、红星3个农业社。为了以试点社为典型示范,带动全郊区互助合作运动的大发展,6月23日,郊区党委作了《柳州市郊区三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社工作总结》,并印发到各乡村党支部参照执行。《总结》概括了试点建社的三条基本做法和经验:①要做好建社前的各方面准备工作;②要把思想发动贯穿建社工作的全过程;③要认真做好生产资料入社评定和收益的分配工作。9月上旬,郊区举办了建社干部学习班,学习建社的方向、方针、政策、原则和步骤方法及三个试点社工作的经验教训。在铺开建社工作前,郊区党委提出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才能建社:①要有真正能胜任的社干;②农民要真正自愿入社;③要有比较好的互助组作基础;④生产搞得好。建社工作队9月26日入村进行第一批建社工作,到10月15日,按原计划完成了6个社的组建任务。12月4日,郊区又总结第一批建社工作经验,印发至各乡支部仿行。总结的主要经验有:①必须贯彻“在生产中建社,在建社中生产”的方针,这是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②要不断与资本主义倾向作斗争,树立社会主义优势;③从头至尾要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使入社者真正做到心愿、口愿、全家愿;④坚决贯彻自愿、互利、民主三大原则,坚持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是建社的基本政策;⑤建社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干部,发挥农村干部作用。
1954年,是郊区由点到面积极稳步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一年。截止1955年1月底统计,全郊区已建立农业社26个,入社农户497户;常年互助组253个,1723户;临时互助组391个,1771户。组织起来的农户占全郊区总农户58.42%。
1954年底,市委在全年工作总结中提出,郊区农业合作化的步子迈得较快,不少互助合作组织亟待巩固提高。因此,市委在《柳州市1954年互助合作工作总结及1955年工作任务》中提出:“1955年是(我市)农业合作化运动带有关键性的一年,必须贯彻党中央‘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方针。”《任务》提出,1955年农业社员发展总数要达到总农业人口的30%~35%。并分析了实现这一任务的可能性有四条:①有党的正确领导;②全郊区13个乡(镇)均已建立了党支部,有了保证力量;③有几年的互助合作经验作基础;④在常年互助组中,一般都有3至5名的办社骨干。《任务》也提出了值得注意的若干困难和问题。
1955年1月,党中央下达《关于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前应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阶段,要进行整社,使合作社得到巩固和进一步发展。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郊区的互助组和农业社,上半年基本上没有新的发展,着重巩固提高。
3.1955年9月到1956年1月,是郊区农业合作化“大风暴”时期,也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突击建立和发展、从速实现高级社布局、迅猛改变农民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时期。
1955年7月31日,毛主席在党中央召开的全国各省、市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毛主席在报告中批评了某些干部在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是“小脚女人”走路。他预告:全国农业合作化大风暴即将到来。
为了迅速贯彻毛主席的指示,迎接合作化大风暴的到来,郊区党委于9月17日讨论通过了《五年计划全区规划方案》。《方案》指出:“毛主席在1953年指示,城市郊区应首先合作化,现在看来,我们落后了。”“要清除头脑中的右倾思想,迎接合作化高潮的到来。”《方案》规划在1956年春,农业社要从1954年的26个发展到116个,翻四番多。到1957年冬,农业社的农户要达到总农户70%(超过省委总计划要求的15%)。接着,10月17日,市委派出50多人的建社工作队,编为13个小队,分别到13个乡协助宣传贯彻“大风暴”精神,突击组织发展农业社。从10月17日入乡到11月23日的39天时间,建新社共39个。至此,新老社合计共65个。农业社发展数量剧增,为便于管理,郊区党委根据省委11月中旬召开的扩大会议决定的“在11月底前以整社为中心,并进行并社、扩社”的精神,全郊区11月下旬普遍进行整社、并社、扩社活动,减少社的数量,扩大社的规模。随后,郊区党委在燕山乡阳和村建立了第一个大型高级农业社,把该村现有的4个初级社合并扩大为150多户的一个大社。
1955年郊区农业合作化大发展。新建了1个有158户农户规模的大型社会主义性质高级农业社,占全郊区总农户2.4%,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社已发展到112个2867农户,占总农户51.5%,连同常年、临时互助组的统计,农户的组织面已达到4612户,占全郊区总农户80%。这一年,郊区的农业社显示了一定的优越性。全郊区农业虽减产,而26个农业社中,粮食获得增产的有24个社(增产率8.3%~40%),保产社1个,减产社1个。在农业社的带动下,全郊区全年还兴修了水利工程5处。
1956年1月,郊区农村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进入了迅猛发展阶段。为了迎接“大风暴”的到来,郊区党委一边办大型高级社试点,一边修改1955年9月制订的合作化发展规划。三月14日,郊区党委向市委呈送《关于试办高级社的报告》,要求以文笔乡的第一农业社(即光明社)为办大型高级农业社试点。《报告》认为,这个社的互助合作基础较好,已具备了转为大型高级社的条件:①该社共22户,1953年建立以来,不断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获得连年增产,1954年比1953年增产20%,1955年又比1954年增产22%。②该社的半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长,集体生产与私有制矛盾日益激化。首先是土地分红束缚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1955年劳动分红占收益总额57%,劳动日值为0.4元;而土地分红占收益的43%。其次是土地的集体经营与土地私有的矛盾。该社由于小块经营,田基所占面积就达50多亩,每年修补田基所花劳力达4000多工。小块经营也阻碍农业技术改进。此外,还有耕牛农具私有与集体生产的矛盾等等。《报告》认为,这些矛盾阻碍了生产的发展,不少社员要求解决,希望办大型的高级农业社。《报告》很快获市委批准,郊区党委速即派出工作组进行组建工作。
在办大型高级农业社试点的同时,郊区党委讨论通过了郊区《1956年合作化规划方案》。《方案》把1955年9月制订的《五年计划全区规划方案》中的要求“到1957年冬入社农户达70%”修改为“到1956年春农户入社达80%~85%,到1956年冬达95%”。为尽快实现这个计划,1月24日,郊区党委举办了全郊区乡干部、党团员、市区菜农骨干、宣传扫盲工作队员共920多人的规模空前的高级社干部学习班,为期3天。这期学习班的目的,主要是批判“小脚女人”走路,反右倾,鼓干劲,迎接农业合作化大风暴的到来。同时学习建立大型高级社的方针政策和步骤方法。学习班结束后,建社工作队迅速入乡村建社。高级社的组建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大张旗鼓宣传“大风暴”精神,大力发动农民报名加入高级社。由于鼓动工作猛烈,很快就出现了全家、全屯、全村农民报名入社的热潮。从27日至29日的3天时间,就有5519户农户报名入社,连同原入社农户合计,入社户占全郊区总农户的98.6%。第二步,组织力量处理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变为集体所有的具体问题。办法是:由建社筹委会提出方案,交由社员民主讨论通过,按《方案》评定社员生产资料入社,然后制定经营管理方案和生产计划,组织成立生产队。到2月上旬,郊区已基本上实现了高级社化,共建大型的高级社26个。至此,全郊区农业合作化基本实现。
1956年2月23日,市委副书记梁山在中共柳州市第三次党员代表会议上作的《柳州市1955年工作总结及1956年工作规划》的报告中宣布:“全市98.5%的农户已加入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包括菜农),实现了社会主义合作化。”2月28日,市委书记肖寒在同一会上的总结报告中宣布:“本市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取得了巨大胜利。这个胜利的标志,就是柳州市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变革了生产关系。这个胜利,使柳州市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三、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意义和作用
1.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把当时正处在两极分化路口的郊区农民引导走上互助合作道路,使郊区农村所有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农民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小农经济的矛盾基本上得到解决,在郊区农村建立了社会主义。
2.对于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副业生产,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郊区1954年是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开展农业生产运动的第一年,这年全郊区农业生产获得了好收成,稻谷生产比1953年增产10.6%、花生增产47.63%。据1954年试办的三个农业社的统计,比1953年增产34.1%,比同年互助组增产19.41%,比单干增产26.4%。互助合作对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造农业生产条件方面,发挥很大作用。
3.促进了郊区农村多种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郊区更好地为城市、工矿服务;另一方面为提高郊区农民购买力,扩大商品销售市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开辟了道路。以黄村高级社为例,该社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牧、副、渔业全面发展。建社不久新筑鱼塘1口,养鱼17000多尾;新建牛奶场1个,喂养奶牛7头;成立农业社蔬菜队,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展蔬菜和各种副业生产,更好地支援城市、工矿建设。
四、基本经验
在郊区的互助合作运动发展过程中,从一批办得较好的农业社看,基本经验是:
1.必须认识和掌握互助合作发展的规律,不断克服盲目性。1952年前,由于从领导到群众对于农业合作化发展的规律未能充分认识,大家一轰而起,后来又放任自流,结果绝大部分互助合作组织散了伙。从1953年春开始,总结了经验教训,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所提出的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自愿互利、国家补助和典型示范的方法,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分期分批进行的步骤进行,互助合作才获得健康稳步地发展。1954年的建社工作由于采取典型试验的方法,从点到面、由少到多地逐步发展,边总结边提高,稳步铺开,因而很有成效。
2.必须向干部和农民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郊区合作化运动开始时,农民对入社有五怕:怕不自由、怕不增产、怕辛苦、怕吃亏、怕农业社垮台,集中到一点就是怕损及自己的利益。文笔乡农民何友民讲:“进合作社像过桥,看你们先走,若不跌倒我就跟上。”针对这些思想,在建社中,不断进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教育,通过办学习班、举行报告会、山歌、黑板报以及广播等方式方法,向干部和农民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大家认识到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才能繁荣富强的道理。在教育过程中,大力发挥榜样的作用。经常以本区金子球互助组和光明、先进、红星三个农业社为典型示范,组织农民参观访问,到现场听取经验介绍,使大家看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同时,还引导农民回忆对比,现身说法,诉几千年来受小农经济束缚的苦,谈互助合作的甜。许多农民从中得到启发教育,从而逐步加入了互助合作组织。
3.切实贯彻自愿、互利、民主的原则。农民加入互助合作组织后,对于自己的得失极为敏感。如静兰乡陈日新互助组,在劳动定额中,耕牛工分报酬偏高,一部分没有耕牛的社员就闹退社。因此,在办社过程中,郊区党委认为,在指导思想上要把“三大原则”作为互助合作的根本政策,并不断加强宣传、督促和检查。在生产、管理、分配等环节中,不断提高农民对这一政策的认识,党员和干部带头,用“三大政策”解决各种矛盾。
4.互助合作运动要与生产紧密结合,认真贯彻在生产中建社。在建社中生产的方针。郊区党委认为:“在建社工作中,不能把发展生产这个根本目的抛在脑后,这是建社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指示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这一精神。帽合乡1953年发动农民建立互助组时,正遇严重春旱,部分农民思想混乱。他们担心互助组人多心不齐,难以抗旱,怕误过农时。建社工作队入村后,一边进行思想教育,一边组织互助组联组抗旱,结果解决了互助组和单干户所难以解决的困难,战胜了干旱,使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5.加强党的领导。在互助合作发展过程中,柳州市委和郊区党委不断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政策上加强领导。特别是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到1954年底,全郊区13个乡均已建立了党支部,每个社都建立了党小组。据1955年9月的调查,有90.8%的党支部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对互助合作的领导,为农业社的巩固健全解决了许多问题。
柳州市郊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完成了对农民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建立了社会主义,它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但在运动后期,急躁冒进,要求过急,方法粗糙,形式简单,背离了积极稳步发展的方针,不少农户未经互助组和初级社就跳级加入高级社。例如文笔乡光明农业社1953年建社时只有25农户,到1954年增加到47农户,但在1956年1月间仅12天时间,就有111农户突击入了高级社。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反自愿互利、逐步过渡的原则,对入社农民的利益保护和尊重不够,以致造成了许多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