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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024-08-12 15:00:00

刘彦云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社会变革,是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建设中取得的最光辉的胜利之一。中共柳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在这场社会变革中,始终贯彻执行党中央所制定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政策,通过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一历史性的伟大变革,为推进柳州市的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建设奠定了基础,也是我党的伟大创举。柳州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大体如下。

一、低级形式的改造与中级形式的改造试点工作

1953年是实行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头一年,市委、市政府在总结1952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经验教训后,根据社会购买力特别是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国家资金的投放、私营工商业经营状况的改善等情况,继续扶持有利于国民计生的私营工商业,限制对国营经济发展不利的私营工商业,并强化了税收。结果使私商1953年第一季度的营业额超过1951年同期的17.86%。到1953年底,国营商业经营比重已占全市经营额的53.29%(其中批发占63.76%,零售占39.34%),而私商经营比重占42.59%(其中批发占35.65%,零售占51.83%),其他的商业(多为合作社经营)经营额约占4.12%;接受国家加工、订货、包销的私营工业,到1953年底已达32户,占全市私营工业总户数的47.7%,占其总产值的64.5%,比1952年有所提高。

在市场活动中,一些私营工商业者没有从“五反”运动中吸取教训,唯利是图、贪取暴利的思想没有改变,因而投机活动仍未收敛。他们违反政策和禁令,渗入初级市场抬价抢购或争购粮食和油料,与国营经济争夺市场,偷漏税收相当普遍和严重。据1953年底市税务局分批核查结果,1月至9月,被核查的45个行业,户户有偷漏税行为。在接受国家加工、订货、包销任务的一些私营企业中,也时有偷工减料、虚报成本等现象发生,十分严重的是柳州最大的私营新华烟厂负责人偷工减料,降低国家包销产品质量,造成国家巨大损失而被依法判处徒刑。由此可见,我们与资产阶级的限制与反限制、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仍远未结束。

从1953年12月开始,全市掀起学习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热潮,号召私营工商业者积极创造条件,走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由之路。1954年3月10日,市委召开中共柳州市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明确提出了当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和要求:根据私营企业发展前途、工人工作、干部准备、资方愿意等条件,逐步实现各种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主要是初级形式的改造即加工订货和经销代销),使之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税务、银行、工商管理、劳动、国营企业等部门,要从不同方面支持对资改造工作。计划在扩大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的同时,当年内实现私营协生淀粉厂和新华烟厂的公私合营,以求中级形式改造即公私合营在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争取在三五年内基本上把全市的私营工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在市委所提出的这一任务与要求的指导下,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成为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继1954年4月市委统战部设立私营工业科,5月市政府成立工业局、商业局和把原工商局改为工商管理局后,8月又成立市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办公室,专门负责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继1953年10月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把部分经营粮油的私商变成国营公司代销店后,1954年9月,又实行棉布统购统销,把全市所有棉布经营私商或转业或与国营公司建立代销、经销关系而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扩大对私营工商业的加工、订货、经代销、包销范围。由市委统战部牵头,组成工作组,深入重点私营工厂和行业,进行调查、发动和组织工作,有计划地把私营工商业的私私联营和公私合营工作开展起来。

到1955年初,胜利地完成了私营协生淀粉厂和新华烟厂的公私合营,加上由私商一些大户集资开办的公私合营柳州榨油厂的建成投产,显示出公私合营的优越性,从而树立了公私合营的旗帜;私营工业1954年在全市工业总产值所占的比重由1953年的34%降至27.06%;接受国家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私营工业户数已占其总户数的50%以上,产值占其总产值的66.33%,而私营商业零售比重已由1953年占51.83%降至33.35%。党、团组织在私营企业有了很大发展,党员由1953年的12人发展到51人,并在机器铸造业、火柴业和新华烟厂建立了3个党支部,在私营商业行业建立了党总支;青年团员由1953年的87人发展到120人,建立了7个团支部。国家逐步控制了大部分私营工业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市场,国营经济与工人阶级的政治和经济领导地位愈加巩固,资产阶级在党的教育、政策实施和工人的监督下,走国家资本主义道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这就为今后全面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乃至私私联营、公私合营等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仍相当激烈。由于大势所趋,资产阶级虽未公开抵抗,但一些私营工商业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名、利、权,在公私合营时,有的抽走资金,有的不是拖延时间就是在清产核资和人事安排等方面争利争位。接受国家加工、订货、代经销、包销的私营工商业者普遍有怕利润少、怕规格严、怕罚款、怕补税等思想,因而不愿加工订货,仍留恋自由市场,对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还有许多顾虑和抵触。对一些私营工商业者虚报成本、偷工减料、盗取加工原材料和挪用加工款的不法行为,政府依靠政策、工人和资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与他们进行斗争,开展大量的教育、协商工作,取得了成效和经验。

二、重点掌握,分批发展公私合营企业

根据中共广西省委关于对资改造工作要“积极领导,全面铺开,重点掌握,分批发展,稳步前进”的指示,市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确定1955年对资改造的方针是:“以公私合营为主,重点掌握,分批发展,同时领导各种中、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的工作,以搞好生产、开展节约为内容,逐步进行各种改革,为公私合营创造条件。”这个方针与1954年市委所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比较,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加快了,并把公私合营这一高级国家资本主义的对资改造形式列为了城市工作的中心内容。

根据市委的部署,市委统战部和市政府财经委员会第二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对私营工业实行改造的《柳州市1955年公私合营实施方案》。在这一方案中,计划在第一季度完成和昌、永明、柳江等3个私营火柴厂私私联营后,即与国营柳州火柴厂合并成为公私合营柳州火柴厂;由原庞怡泰、和源华两个私营厂私私联营的联合酱料厂与国营惟一酱料厂合并成为公私合营柳州酱料厂。第二季度,由国家投入现金5000元和厂房一座,把私营永丰利刀厂改为公私合营;由国家投入现金1000元和厂房一座,把私营合兴隆玻璃厂和光明玻璃厂合并成为公私合营;由国家投入现金2000元,把私营宝康工业社改为公私合营。第三季度完成力建机器厂、强华翻砂厂、云桂电镀厂3厂私私联营后,即由国家投入现金5000元而成为公私合营;私营兴国酿酒厂与国营生生酒厂合并为公私合营。

要在1955年内完成12个私营厂转变为公私合营是有许多有利条件的。首先,1954年完成了私营新华烟厂和协生淀粉厂的公私合营试点,培养了干部,取得了工作经验。其次,随着农业合作化、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与之相适应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也即将掀起。1954年9月政务院发布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正在宣传和贯彻中,逐渐为私营工商业者所接受和拥护。再次,这12个私营厂都不同程度地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公私合营的条件较具备。

在实施上述方案的过程中,市人委又成立了由市委统战部部长兼任主任的柳州市对资改造办公室,作为市委对资改造七人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领导对资改造工作。市委统战部与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厂,始终抓住“充分发动依靠工人,团结改造资本家,搞好生产”这一中心环节开展工作。到1955年12月20日止,按原方案完成了9个私营厂的公私合营。按照原方案要把力建机器厂、强华翻砂厂、云桂电镀厂合并为公私合营,但由于情况有变,而改为由条件更具备的国华电焊厂、工联机器厂、联合铁工厂、强华翻砂厂先搞私私联营后,即改为公私合营柳州市机器修配制造厂。至此,加上1954年已有的公私合营协生淀粉厂、柳州烟厂,柳州市已有14个(除新建柳州榨油厂)私营厂实现了公私合营,合营厂的职工总数、营业额、总产值的比例,已占全市私营厂的68.31%、77.56%和51.78%。合营后的效益明显提高,显示了公私合营企业的优越性。与部分私营企业实现公私合营的同时,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统购、统销也相应扩大,至1955年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的产值比1954年增加20.14%。

在改造私营商业方面,市政府于1955年4月召开财经会议,全面讨论和部署了市场安排与私商改造工作。对已被国营商业代替了的私营批发商和零售商,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容量,国营商业让出部分零售商品让私商代销,或降低某些商品的批发起点。对特别困难的行业,除重新安排营业额外,还给代销某些商品深入农村推销。要求加强对私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改造,实行全面管理,防止和反对私商的反改造行为。

在安排市场和加强私商改造过程中,一些私商把“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片面曲解为“政府维持和照顾”,认为政策包了下来,不愁没生意做。这种单纯依赖和等待思想使得他们有困难也不想办法克服,经营态度是消极的。市对资改造办公室通过各国营公司所设立的私改科(课),按对口行业对私商全面地、深入地宣传“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政策,加强对整个市场的领导,全面地、有计划地把私商的活动纳入国家计划之中。通过与国营商业建立代销、批销、经销等关系,逐步把私商引向国家资本主义。因而,私商要努力经营,创造条件实行合营。对一些私商怕与国营商业挂钩后开支不自由、怕统一价格后个人高薪保不住和某些消极抵抗、变相抽走资金行为,都及时进行批评与揭露。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先后对七个行业的私商的经营品种、数额进行调整。到1955年底,为国营商业代销、经销的座商共189户,占全市座商总户数的43.45%;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商业的营业额占私营商业总额的58.72%。这些私商一般都在国营商业的指导和帮助下,改善了经营管理、节省了开支、建立了制度,营业情况均有所好转,绝大多数由困难转为有盈余,这就为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创造了条件和铺平了道路。

三、全行业公私合营高级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1955年10月29日,毛主席召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自治区)、市的代表,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之后,全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走向了高潮。1956年1月初,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浪潮在北京掀起,迅即席卷上海、天津、西安、武汉、沈阳、广州等大中城市。在这一形势的鼓舞和推动下,市委于1月中旬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传达省委有关对资改造精神。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已出现新高潮,形势要求我们又多、又快、又好地在较短时间内争取更大成绩;要批判认识落后于实际、领导落后于客观的右倾保守思想。市委这一指示给各单位特别是工商管理、妇联、团委、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敲响了转变思想、顺应形势、振奋精神以迎接对资改造高潮到来的钟声,各部门根据各自的特点和职能,互相配合、积极行动起来。

私营百货业、文具业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于1956年1月13日率先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至2月初,柳州市私营工商业全部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2月19目,柳州市各界人民3万余人在广场举行盛大集会,隆重庆祝党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和平赎买政策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纵情欢呼柳州市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结果,使全市943户私营工商业有926户并入国营企业或转变为公私合营性质。对于清产核资、债权债务、人事安排、公私共事等重大问题,均由2月初成立的市委对资改造七人小组通过市对资改造办公室组织力量,逐步予以解决。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改造高潮来得快,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中难免存在缺点和偏差,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

1.许多小工业、小商业(如夫妻、父子厂店)盲目联并、盲目实行统一核算共负盈亏,这势必造成供应网点减少,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难以调动生产者的经营积极性。遵照中央精神,1956年9月开始纠正解决。

2.对资本家、小业主、独立劳动者的政策界限未严格划清,把众多的不应划为资本家的也划了,事后虽作了一些纠正但很不彻底。直至1980年8月,才由市委统战部、工交政治部和财贸政治部联合组成的区别“三小”办公室,经过调查核实,按中央政策把531户、836人从资本家行列中区别出来,恢复了他们的劳动者身份。被区别出资本家行列的占参加公私合营时总人数的87%。

3.公私合营后,对资方及其从业人员采取全包下来的政策,按量才使用原则,共安排了1492人为公私合营企业和国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其中确定为国营企业副经理4人,公私合营企业厂长3人,副厂长或总店副经理、副主任19人,车间正副主任、正副科长、门市部正副主任75人。但公私共事关系一般不太融洽,原因是一些公方人员有“左”的思想,对资方人员不敢大胆放手使用,使之有职无权;一些资方人员没有得到有效的改造,仍存在有旧的思想和经营作风等等。对此,市委七人领导小组、市委统战部、市对资改造办公室都做了大量工作,不仅逐步改善了公私共事关系,也为改造企业的同时又改造了人积累了经验。

总之,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场深刻、复杂的变革中,国民经济能保持稳定增长,社会没有发生大的动荡,这个事实说明,中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改造之举是成功的,创造了一系列独特的经验,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之路,并由此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当然,由于工作过急过粗,出现一些问题、矛盾和隐患也是难免的。至于如何从深层次去评价当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些专家学者以实事求是、实践检验、与时俱进的观点和态度,正在进行着有益的探讨,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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